3月21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发布公示称,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拟以协议方式出让江宁社区C050201单元038-4地块。
出让资料显示,该地块为风貌旧改地块,地块东至昌化路、南至昌平路、西至江宁路、北至淮安路,土地面积2.07万方,容积率2.67,建筑面积5.53万方,出让价格506610万元,楼面地价91663元/㎡,意向用地者为新静安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淇铭成和置业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该地块南侧的静安73街坊也是由新静安集团开发,静安73街坊,即淮安里项目,其北地块总住宅开发体量约7.25万㎡,共将新建5栋8层至32层的住宅楼,户型为建面约92-318㎡房源,共468套,预计下半年将迎来入市。
南地块将通过风貌保护、城市更新的方式开发风貌住宅产品,设计为沿街商业服务设施及配套设备用房、地下车库为一体的居住小区,据悉,目前该地块已开工。
从位置上来看,该地块位于静安江宁路板块,地理位置优越。西侧一路之隔即是MOHO合生汇的商业,往南1公里为静安寺商圈,恒隆广场、上海商城等繁华商业等遍布。
教育方面有静安区实验小学、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上海第一中学、时代中学等;医疗配套包括静安中心医院、和睦家医院、儿童医院北京西路园区等。
附:地块要求
1.地下规划方案具体以后续审定方案为准。
2.根据《关于静安区部分旧改商品住房项目配建5%保障房统筹平移方案的复函》内容,在满足按照不少于5%配建的保障房总面积不减少,总套数不减少的前提下,同意将该地块配建5%保障房统筹平移至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304-10地块(258街坊)内集中建设。
3.根据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征询回复意见,该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0%。
4.本地块除风貌保护住宅的中小套型比例不作要求外,新建商品住房中小套型比例不小于60%,具体面积以审定方案为准。本市多层、小高层、高层建筑的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分别为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
5.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计容),包括:商业设施30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居委会2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除商业设施外,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静安区人民政府,由静安区人民政府调配使用,统筹安排。
038-4地块内含2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教联谊社旧址,受让人应按照《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单独编制经专家评审的保护利用设计方案,作为革命文化同时应征询上海市文物局革命文物处和静安区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工作会议意见,由静安区文物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审批,中教联谊社旧址原则上应采取原地原貌修缮保护,如涉及迁移的,应征询上海市文物局革命文物处和静安区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联席会议意见后,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审程序,中教联谊社旧址的保护和利用,应结合地块建设规划,充分展现文物价值,发挥其社会功能。槐荫小筑,受让人应按照《文物保护法》《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单独编制经专家评审的保护利用设计方案,由静安区文物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审批,文物建筑原则上应采取原地原貌修缮保护,如涉及迁移的,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