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只有一套住房,无处可去”,陆家嘴苏州“毒地”事件发酵已有两日,而身处舆论中心的业主却有无法搬离的苦衷。
11月9日,凤凰网房产苏州独家对话一位陆家嘴峯誉庭的业主,其表示,虽然也对自身身体健康很担忧,但现在小区里还没人搬走,因为大家只有这个落脚地,而且另找房子也需要时间和金钱。
据悉,上海浦东国资委旗下上市公司陆家嘴发出了一份公告,称陆家嘴及其下属子公司因土壤污染问题,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被告为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家单位。
目前,陆家嘴已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书面案件受理通知书。
Part.1
“毒地”暂未有业主居住
根据陆家嘴11月4日披露的公告,已确定存在污染的土地为14块,分是1号至13号,及17号地块。
涉事地块现状如何?凤凰网房产就“毒地”事件,对项目地块进行实地探访。
本站实探发现,14块“毒土地”中已开发项目的有8宗,包含2号、8号、9号、12号、13号地块。
其中,8号、9号地块为商业和商务用地;2号、13号为教育配套;12号为住宅。
被污染的2号地块为苏州雷丁学校,现已建成,并且暂未取得办学许可和进行招生,门口只有安保人员。
8号地块商办A区的写字楼以及“和陆坊”商业综合体已建好,并且出入口有安保人员,但是不对外运营以及拒绝外人入内。
12号住宅为陆家嘴锦绣澜山绣庭,路过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企业因“毒地”事件正在打官司,项目目前待装修,无法交付。
陆家嘴锦绣澜山绣庭 凤凰网房产苏州实拍
陆家嘴锦绣澜山绣庭 凤凰网房产苏州实拍
Part.2
岌岌可危,业主何去何从?
但不可忽视的是,绿岸项目中的14号、15号、16号地块并未有“毒地”信息的相关披露,土地是否有污染风险还不得而知。
处于非焦化区的14号地块陆家嘴锦绣澜山锦园与12号“毒地块”一路之隔,看上去非常荒凉,好像达到“无人区”。根据保安所述,陆家嘴锦绣澜山锦园有10余户业主居住,并且项目现已全面停止销售。
14号地块与12号“毒地块”一路之隔 凤凰网房产苏州实拍
陆家嘴锦绣澜山锦园 凤凰网房产苏州实拍
陆家嘴锦绣澜山锦园 凤凰网房产苏州实拍
“毒地”周边同样有业主居住的还有15号地块峯誉庭,项目分别于2018年以及2019年交付一期和二期,共计6栋高层住宅,超过600户住户。其中1-3栋住宅为为苏钢集团家属区动迁安置的定销商品房项目,4-6期为面向市场的商品房。
凤凰网房产独家采访到一位已入住业主,根据其描述,峯誉庭6幢已全部住满。
对于一地之隔就是“毒地”,该业主表示自己以及家人健康暂时没有受到实质性影响,但对于陆家嘴集团声明的已交付地块都“无毒”一事感到蹊跷,认为自己的健康或已悄然受损。
峯誉庭业主表述
据了解,被污染土壤对人体带来危害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隐性途径,即通过地下水、地表水以及空气影响人体,二是扬尘时不慎入口的方式。
一份印有“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及骑缝章的《老区焦化区域场地污染初步调查报告》显示,明确提示了44个土壤采样点,对照《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B级标准,个别点位总氰化物出现超标情况,其中土壤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中出现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有苯和萘,其中苯的污染较为严重。
图源:每日经济新闻
此外,这份初步调查报告建议:“表层污染严重、地下水污染物浓度较高、有侧向迁移而影响场外人群健康的可能性。”
图源:每日经济新闻
早在2006年7月,位于江苏苏州南环路附近郭巷发生过一起土地污染而致中毒事件。一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了20亩污染土地,6名筑路工人挖土翻起有毒土壤时昏迷。
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表示:“中毒事件属于急性事件,这表明场地污染已达到很严重的级别,而更多长期居住在污染土地的居民将可能是慢性中毒,病情可能在五年、十年甚至几十年后才会显现。”
Part.3
毒地由来?
2016年10月17日,经过222轮的激烈的报价竞争,陆家嘴旗下控股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岸”)95%股权,交易总金额85.25亿元,一举获取后者名下17宗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教育、加油站等,占地近15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万平方米。
据了解,江苏苏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7年,原属苏州大型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于2003年被北大方正集团收购,现隶属于北大方正子公司。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2016年的时候该土地在上海产权交易市场交易,实际上属于存量用地的交易。土地交易过程中,其溢价率非常高,也说明拿地的成本是比较高的。客观上此类地块的区位优势和定位,也使得其后续引入的各类资源会偏中高端,包括教育资源等。
此时,陆家嘴与苏钢方面约定:“关于部分地块存在土壤污染事宜,根据经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的相关调查评估报告,该等土壤环境治理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治理完成后将符合国家和地方性环境质量标准,可根据现有规划文件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苏钢集团将就环境治理事宜为绿岸公司提供协调及支持。”
直到2022年4月,江苏省公布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六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显示,苏州绿岸项目多处地块土壤中苯并芘、萘严重超标,不符合用地标准。
此时,陆家嘴规划开发的17幅地块中已有8幅完成开发,并在在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已建设教育设施的两地块及尚未开发的两地块均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土壤或地下水中诸多元素大幅超标,不符合该地块原对应的规划用地标准。
在责任划分方面,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分析认为,此事件中,起诉索赔的原因主要是建设项目所在土地存在的污染问题可能面临巨大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而此事件中的苏钢集团、鉴定机构等也会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