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0.ifengimg.com/2018/02/01/fangchan_d0c0fd07.png
东莞:新房申报价不能明显高于同区域在售项目 - 凤凰网房产上海
3月21日,东莞政府出台了最新的楼市调控政策。《通知》对于土地供应、房价备案和房地产整治上都有了进一步的要求和规范。值得关注的是,市政府将加强对房企的备案价管理,要求其申报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https://sh.ihouse.ifeng.com/news/2017_03_27-51040638_0.shtml

东莞:新房申报价不能明显高于同区域在售项目

凤凰房产综合
2017-03-27 13:37

3月21日,东莞政府出台了最新的楼市调控政策。《通知》对于土地供应、房价备案和房地产整治上都有了进一步的要求和规范。值得关注的是,市政府将加强对房企的备案价管理,要求其申报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同时,延长房企上调备案价和缩短下调备案价的时间。

东莞房协会会长陈骏良指出,结合去年的限贷、限购和今年限价政策,东莞的调控力度整体是比较温和的。另外,此次限价政策比较灵活,开发商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进行价格调配,整体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加强房企备案价管理

申报价过高不予核发预售证

去年10月6日,东莞市政府出台了楼市限购限贷的新政。之后随即也推出房价备案制度,即成交价高于备案价格或者比备案价格下浮超过15%的,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锁定交易,无法网签。这一制度为国内首次。此次出台的限价政策相比去年更为严厉。

此次《通知》对房企的备案价有了新的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此外,开发商应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价格。

而对于现已通过的备案价的住房项目,其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

另一方面,《通知》对于新建商品房备案价格的调整时间也有了规定。对同一套住房,已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若调低备案价格,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缩短为20天。调高备案价格的,间隔时限由原规定的2个月延长至90天。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打击房企“囤地”行为

针对东莞去年土地过热的情况,东莞市政府也有了明确的表态。首先,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增加住宅用地的供应量。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量较少的区域,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高的区域,控制住房用地供应量。

同时,《通知》强调开发商的用地竞买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同时,还将探索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人才房(保障性住房)”“限房价、竞地价”等新型房地产用地交易方式,促进土地市场理性平稳,严控地价过快上涨。

对于房企“囤地”的行为,《通知》也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据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属于自身原因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该受让人纳入土地市场诚信黑名单,禁止该受让人及其关联企业参与全市土地竞买活动。

东莞楼市调控表

2016年10月6日

限购

本市户籍限购2套;非本市户籍再购房之日起前两年逐月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税或社保,限购2套。若不能提供,限购1套。

限贷

无房无贷款者、首套房贷款3成;有贷款记录但无房者、有1套房但无贷款记录者、有1套房贷款结清者,购房贷款为3成;有1套房但贷款未结清者,购房贷款为4成;2套及以上无法贷款。

2017年3月21日

限价

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报房价备案,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

现已通过的备案价的住房项目,其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本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实施前未备案的,以首次备案价格计),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

解读

可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市场过热

“此次的调控政策是挺合理的,这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德州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朱廷勇认为,该政策可以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市场过热,这也是给购房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针对东莞的新政调控,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总监李兴旺表示,根据东莞商业饱和的现状,适时做出供地结构调整,加大住宅地块供应,减少商业地块,将缓解东莞商品住宅供求失衡矛盾,最终对房价起到一定平抑作用,同时亦缓解商业供过于求的矛盾。另一方面,他认为,地价的高低由供求关系决定。“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在去年的凤岗地块做出了试点,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高地价问题。

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的重点是要引导开发商合理定价,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这也是希望能促使开发商能够充分结合市场和自身情况,更加精准理性定价,防止随意涨价、乱涨价行为。接下来,我们也会结合市场具体情况,细化操作,针对新政里面的细则,定出一个统一执行的标准。”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
标签: 项目 开发 商业 【责编】 罗文浩(PO031)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房产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百科推荐
楼盘推荐 更多
推荐阅读
一季度房产税收入1051亿元,同比增长21%
中国房地产网
00:07
市场
金科股份正式被裁定受理重整
中国房地产网
00:07
市场
东莞多个片区房价下跌,超五成镇街房价仅为“1字头”
财联社
00:07
市场
金地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徐家俊当选董事长,聘请李荣辉为总裁
时代周报
00:07
市场
广州优化不动产登记 含土地“带押过户”等十条
观点网
00:07
市场

金科天玺


查看详情